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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团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新疆玖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团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团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伊州水发〔2023〕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7%,地方自筹33%,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方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科蒙乡

2.项目规模:团结灌区现状年灌溉面积8.6万亩,规划水平年灌溉面积8.6万亩。工程等级: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本次团结中型灌区改造渠道8条,总长度39.79千米,改造及新建渠系建筑物142座,新建渠道围栏24.394千米,衬砌型式为现浇砼梯形渠道。其中:节制闸分水闸共111座、桥27座、涵洞1座、渡槽3座,并配备灌区计量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2499001001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团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EPC)

225

5848.4

建设内容:本次团结中型灌区改造渠道8条,总长度39.79千米,改造及新建渠系建筑物142座,新建渠道围栏24.394千米,衬砌型式为现浇砼梯形渠道。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水文、水资源、地质、环境保护、节能、稳评、安全、水土保持、矿产压覆等全部专项专题报告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等服务)、施工图预算;施工包括工程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同时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A6540003917002499001002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团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监理

225

115

该项目全过程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疆外为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41319:30,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3041410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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